大家看獲得Openbook2017年好書獎的《此生如鴿》這本書,會看到郭重興先生的序。這篇序文,不是一個出版者的語言,而是一個真正的讀者,完全理解這本書作者勒卡雷(John le Carré)的書、一個真正認識勒卡雷的讀者所寫的序。裡面還透露了一個間諜祕辛:勒卡雷於1975年在做新書研究時,到香港去找材料,曾經順道飛來台灣一週,不只在台北,還到了南台灣。我看到這個訊息很懊惱,竟不知道當時有這樣一個間諜到台灣來過。(笑)
勒卡雷很年輕的時候就成名,至少在1963年出版《冷戰諜魂》(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這本書時,他就已經是聞名全球的作者。這是他第一本世界級的暢銷書,還改編成電影,電影由當時最紅的明星李察.波頓主演。《此生如鴿》這本書裡面有一段叫做「李察.波頓需要我」, 回憶他與波頓往來的歷程。
勒卡雷初期的小說《上流謀殺》(A Murder of Quality)(中文版最早譯為《優質殺手》),初期看起來還不確定是間諜小說的路數,極有可能被歸到推理小說的範疇。直到《冷戰諜魂》這本小說出來,大獲好評,同時被他的前輩作家、諾貝爾文學獎提名廿幾次但最後還是沒得獎的格雷安.葛林(Henry Graham Greene)讚譽「這是我所讀過最好的間諜小說。」這個事情發生在1963年,當時他是一個32歲、試著努力要變成作家的年輕寫作者。
還有個故事,他講一位捷克的演員,想留在英國學醫。勒卡雷要想盡辦法、動用各種外交關係,讓這個人可以在英國留下來,得到一個身分。最後他講到,後來改編成電影的小說《頭號要犯》(A Most Wanted Man)裡,那個回教徒車臣人,跑到土耳其想辦法要留下來的「伊沙」的這個角色,就是從這裡而來。《此生如鴿》裡面,講到很多真實故事和他小說之間的關係。我們雖然不見得可以從中看到他的情報事業,但我們可以看到勒卡雷如何善用人生的種種遭遇,去構成他寫作的題材。
▉間諜小說家的職業風險
間諜小說家其實是有職業風險的。勒卡雷在《此生如鴿》書中講到一個故事:他到美國參加一個外交晚會,有個英國外交官遠遠看到他,衝過來這樣罵他「你這個叛徒」,都是你們這樣的人,才把情報圈弄到工作變得很困難、變得惡名昭彰。勒卡雷也有一本著作就名為《我輩叛徒》(Our Kind of Traitor)。雖然勒卡雷花很多力氣說「我的官位這麼小,我其實根本看不到情報運作的那個大架構, 我知道的都是芝麻蒜皮的小事,我寫的東西全部都是我想像出來的,根本沒有用到任何一點真實經驗。」
因爲在真實的情報運作當中,還有一些東西到今天還沒更改,但小說已經把這個運作方式寫出來。例如,毛姆是第一個「把官員以字母當代號」寫出來的,例如A官員是指某某某,B代表某某某官員等。所以英國首相邱吉爾(Winston Leonard Spencer Churchill)罵毛姆的寫作違法,把國家的情報運作陷入危險之中,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以我讀間諜小說的經驗來看,毛姆是第一個用寫實的角度,寫間諜小說的人。因爲他寫的是自己的經驗,他是一個作家被吸收去當間諜。他被吸收去當間諜的原因有兩個:其一是作家去問人家生活細節,看起來好像是搜集寫作資料,比較合理。在戰爭的時候到處去打聽消息,你的行動極可能被懷疑,但當你是一個作家、記者,這個身分如果不是“license to kill”至少是“ license to ask”,你是有問問題的執照的。其二是毛姆當時住在日內瓦,那裡是各國間諜橫行的地方。
這本書的第一篇論文討論「摩西有可能是埃及人嗎?」佛洛伊德用《聖經》有限的線索、埃及名字意義的線索 ,加上他所擅長的精神分析,用他的弟子阮克(Otto Rank)著作《英雄誕生的神話》(The Myth of the Birth of the Hero):有個國王的小孩,因爲某種緣故被丟到河裡頭,被一個森林裡的樵夫撿起來,在一個很卑微的環境長大。有一天,這個小孩有了一連串光榮的事跡,最後被認為是那個民族最偉大的英雄,大家才發現,原來這個英雄是國王的兒子。
間諜是個危險、骯髒、困難的工作,地位是很低的,直到間諜小說的始祖《沙岸之謎》(The Riddle of the Sands,作者Erskine Childers是愛爾蘭獨立運動的重要政治人物,後來他的兒子當了愛爾蘭共和國第一任總理)。這本書被譽為「第一部現代間諜小說」的出版,才給了間諜小說一個道德性的答案,提供間諜這個職業論述的基礎。
佛萊明寫007小說,不但有大量的細節,而且這些細節,大部分都有真實來歷。如果各位看過電影《誰與爭鋒》(Die Another Day),其中有個鏡頭:皮爾斯.布洛斯南(Pierce Brosnan)飾演的詹姆士.龐德來到古巴海邊,在海邊的一家度假酒店,手上拿著一本書,那本書是賞鳥手冊,另一隻手上還有望遠鏡,看起來像是個賞鳥者。接下來鏡頭看到荷莉.貝瑞(Halle Berry)像出水芙蓉一樣,從水中走出來。
田園式的英雄,是你內心理想的投射。因為這個英雄做了讓你羨慕的職業。有個英國作家曾經寫一篇文章說007“Is he in hell, or is he in heaven?”如果從小說從任務來說,他每天是水深火熱,不過如果他今天去加勒比海度假別墅,明天去另外一個地方上賭場,後天去哪裡喝香檳,每瓶酒他喝一口就知道酒的年分與產區,這個職業是你夢想、但得不到的。那時多數人還不是隨時可以出國,007卻每天可以坐飛機,住旅館的高級套房,進出最好的地方,穿的是英國最好的裁縫做的西裝,每一個工具、每一樣道具都是代表最好的英國工藝的表徵。
接下來,我要講兩本007的小說。《俄羅斯情書》 (From Russia With Love)與《霹靂彈》。
《職業殺手》(A Gun for Hire)。小說裡,有個殺手受僱去殺一個其他國家流亡到英國的前國防部長。這個人已經是個老人、廢人,只是他的一舉一動,還有他所知道的事,還會牽動國際局勢。殺手進旅館房間把他給殺了,但當時這個部長有個助手還沒下班, 助手看到了殺手。這個殺手是兔唇,這個特徵太明顯,也凸顯他的家境貧窮,因爲家境如果好一點,通常會去做手術修整。一個到了殺手這樣的年紀,還有那麼激烈的面目特徵,顯然說明他是窮人的出身處境。也因爲這個兔唇太明顯,任何人看到這個殺手都會記得,這對一個殺手來說太不方便,所以殺手要殺掉每個看到他的人。這是他職業上的艱難,多殺一個人對他來說並沒有好處,又沒有人會因此多給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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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年後的第一個週末,天冷,雨不停,但大雨與低溫,澆不息大家想要聆聽詹宏志分享間諜小說這樣一個特別領域的創作類型的渴望。作家暨PChome集團董事長詹宏志的博學,早已廣為人知與肯定,在份量極為飽滿的演講分享後,有讀者忍不住分享說,雖然已看過007的電影,但聽過這場講座,回去一定要買書回來看。詹宏志說,不是電影不好,是書有完全不一樣的世界。他在兩小時內不停斷、中間幾度咳嗽卻連一口水都沒喝的熱情分享,顯然已經發揮效果。
這場講座,以獲得2017Openbook年度翻譯書的《此生如鴿》為出發點,解說了間諜小說的諸多面向。既是勒卡雷的忠實粉絲,同時也是《此生如鴿》中譯版推手的共和國出版集團社長郭重興,為了參加這場講座改變行程從國外趕回,與現場眾多間諜小說、勒卡雷以及詹宏志的書迷共同聽講。以下是講座內容摘要:
(2017Openbook年度好書.翻譯書)
整理記錄/安靜
攝影/薛偉呈、周月英
各位冒著風雨來的朋友,大家好。我是詹宏志,我今天的任務應該要來介紹及解說一本書,但是我忍不住決定要講10本書,還要忍住別講成50本書。這不是為了要炫耀我的博學,這是平常玩伴不多的小孩,有個朋友來,忍不住要獻寶。不過更實際的理由是,我認為講10本書,比講一本書更容易明白。
我希望台灣能夠變成更多人讀書的環境,如果我今天的解說,可以引起大家對其中兩三本書有興趣,我的任務就算達成。
大家看獲得Openbook2017年好書獎的《此生如鴿》這本書,會看到郭重興先生的序。這篇序文,不是一個出版者的語言,而是一個真正的讀者,完全理解這本書作者勒卡雷(John le Carré)的書、一個真正認識勒卡雷的讀者所寫的序。裡面還透露了一個間諜祕辛:勒卡雷於1975年在做新書研究時,到香港去找材料,曾經順道飛來台灣一週,不只在台北,還到了南台灣。我看到這個訊息很懊惱,竟不知道當時有這樣一個間諜到台灣來過。(笑)
《此生如鴿》獲選為2017Openbook年度好書獎,我是決選的評審之一。當時大家沒有太多爭辯,因爲這本書非常好讀,即使沒有讀過作者勒卡雷過去其他小說也可以讀。這是一個老於世故的英國作家,非常細膩、節制又非常幽默的一本書,英國媒體《衛報》評論這本書是:「一位間諜大師(spy master)的一生回顧。」
這是勒卡雷在寫了廿幾部小說之後,一部自傳式的故事集。他沒有用編年體的方式寫這些人生片段,他把時間順序打散,剪裁他人生的38個片段。這些片段太好看了,雖然真正關鍵性的話,他沒有說出來:那就是他做為一個間諜與作家這件事。
我曾經在1990年代初--距今也廿好幾年了,當時我失業在家,替皇冠出版編過一套書叫做《世界十大間諜小說》,寫了一篇快2萬字的前言,解釋間諜小說的歷史 。當時我看到列出來的10個間諜小說作者,感到很驚訝。我發現大部分間諜小說作者,都當過情報員,當時只有兩位我不能確定,其中一個就是勒卡雷。勒卡雷到1990年代末期,才承認他曾經做過低階的情報告工作。他是英國情報局的一員,名義上在英國外交部工作。就做情報工作這一點來說,《此生如鴿》並不能滿足讀者,因爲顯然有太多事,基於情報員的倫理,他不能多說,多說可能會破壞其他夥伴的安危。
勒卡雷在《此生如鴿》書中,把自己描述為一個不足為道的情報員,意思是說,他的小說更多來自於他的經驗、想像,只是他有情報員的背景,他來理解情報體系的運作,比較駕輕就熟。
另外,我在編《世界十大間諜小說》時,看著作者名單,有點坐立難安。因爲其中一個女作家都沒有,這好像是個政治不太正確的選擇,我當時有認真考慮過加入《叛國者的錢包》(Traitor's Purse)的作者Margery Allingham進來。
很奇怪的,女作家在推理小說家裡面占了半邊天,出色的推理小說家,很多時候都壓倒另一性別的表現,但在間諜小說裡,女性作家很難塑造出同等的成績。我猜想這個可能跟場域有關係,現代的間諜環境,用到女性的機會很多,不過整個間諜的世界,面臨一個江湖,那是個閉鎖性的世界,是個顯然與軍事有密切連結的男性場域,女作家很少有機會親身體驗。男作家如果沒有親身體驗,要做好間諜小說家這個工作都不是很容易,難度也是比較高的。這個缺憾至今還是沒有太大的彌補,女性作家在間諜小說這個領域的貢獻,還是很有限。
▉此生如鴿
《此生如鴿》這本書非常好看。勒卡雷是一個很代表性的英國作家,他有英國好的散文作家的傳統:低調、節制、事故、非常幽默,對世界上發生的事,有一種了然於心的理解,很多事情都點到為止、馬上就走,絕不拖泥帶水,也不戀棧。讀這本書,我有個感觸,做為一個名滿天下的作家,好像是個不錯的職業,當然前提是要名滿天下。(笑)
勒卡雷很年輕的時候就成名,至少在1963年出版《冷戰諜魂》(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這本書時,他就已經是聞名全球的作者。這是他第一本世界級的暢銷書,還改編成電影,電影由當時最紅的明星李察.波頓主演。《此生如鴿》這本書裡面有一段叫做「李察.波頓需要我」, 回憶他與波頓往來的歷程。
這本書裡面他寫了非常多的片段,這些片段都是他與別人打交道的事蹟。他打交道的這些名單太驚人,有阿拉法特這類世界級的政治人物、諾貝爾文學獎作家,有世界級的作家、各式各樣的明星,還有他與好萊塢、出版界、外交界的關係。裡面有種種神奇的時刻。那些神奇,有時候太好笑了,那些神奇,是以鬧劇化的方式,呈現出一種荒謬感。
看這本書時,我有時不免想到,我一生有30年時間從事編輯工作,編輯工作也曾經某種程度把我變成那樣的人,讓我接觸的人,遠超過我當時的社會階層。因爲編書、出書,讓你跟各種人都有關係,因爲很多厲害的人都可能有書要出。我可能會接到一通電話說「李登輝總統想出一本書」,我也真的在香港的一間旅館大廳見到了金庸,在擦身而過時,金庸回頭喊住了我,跟我說:「我的書可能有機會改變一方出版」,問我有興趣嗎?
有一年,我去參加德國法蘭克福書展,有個美國出版商聯繫我說, 剛從聯合國祕書長退任下來的蓋里(Boutros Boutros- Ghali)的回憶錄《從埃及之路到耶路撒冷》(Egypt's Road to Jerusalem),講他如何從一個大學教授,沙達特找他入閣,走入政壇,進入聯合國,還有他處理以埃會談關係等等的內容,問我有沒有興趣出版中文版。我說我非常有興趣,對方就和我約好隔天一個時間,在書展的一個談話區,說蓋里的出版經紀人、編輯會來和我細談。結果隔天我到現場,只有蓋里一個人坐在那裡,我和蓋里聊天聊了半小時後,確定編輯和經紀人都不會來了,因爲顯然他們都不認為這是一本會賣的書。
我和蓋里聊天時,提到如果出版中文版時,他已卸下聯合國的職務,有沒有可能到台灣來幫新書做宣傳。他說他很樂意到台灣來,還跟我擠眉弄眼說,他在台灣有幾個朋友。我問他有哪些台灣朋友,他說連戰是他的好友。但他也向我透露,他有可能去新成立的歐洲議會任職,若中文版出版時,他已出任歐洲議會新職,就沒辦法來台灣。我說那我只好期望你別得到這個工作。(笑)
後來《從埃及之路到耶路撒冷》在台灣出版了,可惜蓋里在這之前因爲心臟病發過世,他既沒有辦法去接任歐洲議會的工作,當然也沒辦法來台灣打書。這是我身為一個小編輯,卻有無數奇特地與各種職業的人打交道的其中一個場合。更何況勒卡雷是個名滿天下的作家,當然有更多的人找他。
我很喜歡《此生如鴿》書中一個小片段,但其實是有點感傷。也是法蘭克福書展,勒卡雷去參加了,但他不喜歡在展場和各種人接觸的這些事,就在一場工作後,躲回旅館把自己關起來。他在旅館房間接到一通電話,有個女子打電話來說弗里茨.朗格(Fritz Lang)想見他。這是個很常見的德國名字與德國姓,他問女子這位先生是做什麼的?對方很不高興地回答說,就是電影導演弗里茨.朗格。勒卡雷聽了大吃一驚,因為朗格是影史上最重要的導演之一,他最後一部電影在1933年就拍出來了,距離當時已有30年沒有拍電影。這個知名導演就在旅館大廳等著勒卡雷,勒卡雷非常緊張地趕快穿了衣服、打上領帶下樓。
朗格很熱切地跟勒卡雷說,他喜歡勒卡雷某一部小說,希望勒卡雷能夠當電影編劇,希望勒卡雷在耶誕節過後,飛到加州去做劇本工作。勒卡雷誠惶誠恐地回答:「沒有問題。」但他後來注意到導演談話時,喝酒拿杯子,都是旁邊的小姐幫他忙。等他站起來的時候,勒卡雷發現導演的眼睛已經看不見了,後來他告訴朗格,他的電影版權經紀人會和導演聯繫。但勒卡雷的電影版權人告訴勒卡雷,這件事情不可能完成,因爲沒有人會投資朗格拍電影,朗格已經30年無戲可拍。
我們都以為朗格已經是個歷史上的人物,其實(當時)他還活著,只是沒有戲拍,只是完全被歷史遺忘的人。這雖然是《此生如鴿》中的一個小片段,但如果你是個對電影好奇、對影史感興趣的人,對原來在這個時間,朗格還在做這樣的努力(想要去拍電影),你會有非常複雜傷感的感受。
▉間諜成作家?作家成間諜?
勒卡雷究竟是因爲當間諜而變成一個作家?還是先成為作家再去當間諜?
在《此生如鴿》這本書裡,環繞著一個相同的江湖、一個間諜世界,從冷戰寫到蘇聯瓦解。勒卡雷極可能是過去40年來,最重要的一位間諜小說家。在這本自傳可以看出,他在去年及今年都還連續有作品產出,他今年已經86歲了,可見得他的創作力非常驚人。
在二戰之前,他就自認是個非常愛國的英國青年,但後來因爲家庭緣故,離開英國去瑞士學德國文學。即使在二戰中,德國是英國最大敵人時,勒卡雷還是在認真研讀德國文學。他是個會說德文的英國青年,法文也講得很好。德文的背景,讓勒卡雷有個很好的機會進入英國外交部工作,書中有說到他是一個低階的外交官,戰後的德國年輕議員、新興的戰後政治家到英國訪問,他要作陪,要想盡辦法讓人家賓至如歸。
有一群德國議員及議員助理造訪英國,想看看英國很自由,意思就是比較墮落的那一面。勒卡雷這個年輕的外交官,就要替他們找一個晚上去消遣的地方。但適逢週末,勒卡雷原來認識的俱樂部沒有營業,他就去向飯店的門房打聽:「有沒有什麼地方,可以讓這些人去見識一下?」門房說:「你走到某一個住宅區,可以看到有個地方有個招牌寫著『教法文』;如果燈亮就是表示小姐有空,燈沒亮就表示她們正在忙。」
他就浩浩蕩蕩帶著一群德國政治家去按門鈴,而這些德國的年輕政治家也沒有要隱藏意圖的意思,有位女士出來應門,勒卡雷就很積極地說「我們要來學法文。」這位媽媽桑就回應說「一節,五英鎊。」這時恰巧有兩位夜巡的警察走過來,一老一少,勒卡雷非常緊張,趕上前去說「我是外交部的官員,這些是我們國家的客人。」老的警察不動聲色說「叫他們不要那麼喧嘩。」就走開了。
勒卡雷顯然在尚未於情報工作大展前途之前,就已經是個大作家,但他把自己描述、讓大家看得見的是「他是一個低階的外交官」,雖然他後來承認他同時是英國情報體系的一員。
勒卡雷初期的小說《上流謀殺》(A Murder of Quality)(中文版最早譯為《優質殺手》),初期看起來還不確定是間諜小說的路數,極有可能被歸到推理小說的範疇。直到《冷戰諜魂》這本小說出來,大獲好評,同時被他的前輩作家、諾貝爾文學獎提名廿幾次但最後還是沒得獎的格雷安.葛林(Henry Graham Greene)讚譽「這是我所讀過最好的間諜小說。」這個事情發生在1963年,當時他是一個32歲、試著努力要變成作家的年輕寫作者。
勒卡雷因《冷戰諜魂》這部小說聲名大噪,現在我們從《此生如鴿》的第一章知道,《冷戰諜魂》這本書的版稅,就讓他在瑞士買了一個房子。從此,他的書幾乎沒有脫離情報圈這個他在小說裡稱之為「馬戲團」的範疇。有時是寫英國情報局,有時會寫比較小的情報單位的故事,這些故事大體上都可以歸到廣義的間諜小說的範疇。
《此生如鴿》這本書最動人的部分,是觸及他與父親的關係。勒卡雷的父親是個騙子、浪蕩子,是個每天都做著各式各樣的發財夢,對社會上任何禁忌都有興趣,在社會裡躍躍欲試,想要用各種聰明改變社會地位的人。這樣的一個人,留給子女和他的配偶很多痛苦。勒卡雷就透露,他小時候曾被父親派去催討一筆債,結果對方跟他說,其實你父親欠我更多錢。到處都有人跟他說你父親欠我錢,即使他寫作成名後,他父親也用他的名字到處去招搖撞騙。
勒卡雷解釋說,二戰前及二戰時,他離開英國到其他地方去唸書,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要逃離他的父親。他和父親一直有這樣一個愛恨交織的關係。
《此生如鴿》這本書觸及的層面太多了,政治、外交、諜報、文學、媒體、好萊塢,非常豐富。這本書好看、好讀,充滿趣味、內容與感情。這本書是好讀、很容易讀的,但是從外另一個角度看,如果你知道更多事,或許這本書會更有趣。
例如他在書中說,他把他在瑞士的房子,借給導演薛尼.波拉克(Sydney Pollack)拍《遠離非洲》時,提供給勞勃.瑞福住。勒卡雷說「我雖然從來沒有見過勞勃.瑞福,但只要我回到瑞士的那個村莊,所有的人都覺得,我身上別著一個『勞勃.瑞福之友』的牌子。」
還有個故事,他講一位捷克的演員,想留在英國學醫。勒卡雷要想盡辦法、動用各種外交關係,讓這個人可以在英國留下來,得到一個身分。最後他講到,後來改編成電影的小說《頭號要犯》(A Most Wanted Man)裡,那個回教徒車臣人,跑到土耳其想辦法要留下來的「伊沙」的這個角色,就是從這裡而來。《此生如鴿》裡面,講到很多真實故事和他小說之間的關係。我們雖然不見得可以從中看到他的情報事業,但我們可以看到勒卡雷如何善用人生的種種遭遇,去構成他寫作的題材。
▉間諜小說家的職業風險
間諜小說家其實是有職業風險的。勒卡雷在《此生如鴿》書中講到一個故事:他到美國參加一個外交晚會,有個英國外交官遠遠看到他,衝過來這樣罵他「你這個叛徒」,都是你們這樣的人,才把情報圈弄到工作變得很困難、變得惡名昭彰。勒卡雷也有一本著作就名為《我輩叛徒》(Our Kind of Traitor)。雖然勒卡雷花很多力氣說「我的官位這麼小,我其實根本看不到情報運作的那個大架構, 我知道的都是芝麻蒜皮的小事,我寫的東西全部都是我想像出來的,根本沒有用到任何一點真實經驗。」
可是因爲勒卡雷是英國情報局的一員,合情入裡地,大家都相信他所寫的間諜小說故事情節,是英國情報局真的發生過那樣的事。寫作者常常很容易被情報圈認為是個叛徒、把他們的故事寫出來拿去賣錢。
間諜作家被認為叛徒的案例,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是第一個,葛林、佛萊明(Ian Lancaster Fleming)他們也都有相同背景。他們都從事間諜工作、寫間諜小說,他們這些人有一個重要的罪名是:「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因爲在真實的情報運作當中,還有一些東西到今天還沒更改,但小說已經把這個運作方式寫出來。例如,毛姆是第一個「把官員以字母當代號」寫出來的,例如A官員是指某某某,B代表某某某官員等。所以英國首相邱吉爾(Winston Leonard Spencer Churchill)罵毛姆的寫作違法,把國家的情報運作陷入危險之中,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毛姆的傳記作者曾說,毛姆的間諜相關創作,遠比我們今天看到的《阿辛登》(Ashenden)多得多,但是英國的情報單位威脅毛姆,如果不毀掉那些小說,他們就要公開毛姆是同性戀的祕密。據說毛姆因此燒掉24篇小說,顯然同性戀在那個時代出櫃是會致命的。《阿辛登》也遲到1926年才出版,書中講述的是一次大戰的故事。
▉寫實間諜小說的第一人:毛姆
以我讀間諜小說的經驗來看,毛姆是第一個用寫實的角度,寫間諜小說的人。因爲他寫的是自己的經驗,他是一個作家被吸收去當間諜。他被吸收去當間諜的原因有兩個:其一是作家去問人家生活細節,看起來好像是搜集寫作資料,比較合理。在戰爭的時候到處去打聽消息,你的行動極可能被懷疑,但當你是一個作家、記者,這個身分如果不是“license to kill”至少是“ license to ask”,你是有問問題的執照的。其二是毛姆當時住在日內瓦,那裡是各國間諜橫行的地方。
因爲毛姆的作家身分和住在瑞士日內瓦的場域有其方便性,所以他被英國情報局吸收為國家情報員。而吸引毛姆成為英國情報員的原因之一是,「預算完全沒有限制」。
《阿辛登》這本書裡的故事,沒有之前或之後的間諜小說故事那麼精彩刺激,因爲這是真實的間諜故事。毛姆說:「大部分的時候,有人把訊息交給我,我把訊息交給另一個人。我不知道交訊息給我的人是誰,我也不知道接收我傳交訊息出去的人是誰,我也不知道我提供的訊息是對的還是錯的、有用的還是沒用的。」
毛姆跟各式各樣的人打交道,有的人做為上游、供應消息給他,有指揮他去做事的人。還有提供消息的人,每天都來跟他要錢、說錢不夠,各種貪婪的人,各種想用國難發財的人,提供的訊息有時候是真的,有時候只是為了騙一點錢捏造出來的。
一個情報員的真相是,「你像個螺絲釘,完全不知道機器怎麼運作。」你不知道你有沒有什麼用,你也不知道你做的事情是對還是不對的。你只知道你很危險,其他,你都不曉得。
從某個角度看,毛姆是第一個把間諜這個行為跟愛國行動對照起來看、替間諜小說除魅的人。讓大家知道,不是所有的間諜行動都是愛國的。基於一個愛國的理由,有各種人遂行個人目的。我方間諜不一定是永遠站在我方,不一定因爲他是雙面間諜,而可能是他另外有私心,或昨天剛好跟女朋友吵架,也可能是他有他的困難。
▉愛國的殘酷真相
愛國本身有他的殘酷真相,除魅這件事,毛姆做得還很少,到了葛林、勒卡雷,就非常明顯地透露這個真相。我舉個台灣的真實案例:知名黨外人士林正杰的父親林坤榮,1956年4月有一天週日,被找去總統府樓下的會議室。他當時的工作職務是國防部特勤中尉軍官,他的上司C先生對他說,要派一個人去大陸江西,建立一個電台,建成後可與台灣通信,希望他去江西待兩年。
林坤榮心裡覺得非常不妙,他有3個小孩,當時林正杰三歲半,還有一個在太太肚子裡,太太大腹便便,已經快要生產。但他身為特勤中衛軍官,他回應說「一切聽上級的命令。」出發前,他跟妻兒說要去日本、香港、韓國出差,實際上他要先進香港,香港有任務方會和他聯繫,他再持香港居民證,以探親為名,從香港進大陸廣州,再到江西,所有無線電器材,會先用火車寄到江西,有人會接應。
他到香港與工作人員接觸時,發現整個氣氛非常不對,懷疑組織已被滲透,但他沒有辦法違抗命命,他只是大局當中的一顆卒子。林坤榮仍按原定計劃搭火車進廣州,到了廣州,一下火車就被抓,經過一段時間的審訊,他沒有同意大陸要求配合透露訊息,在大陸監獄被關了24年。同時間也有其他的台灣同志到大陸去, 也被抓起來。
到了1975年,大陸曾經釋放第一批、大陸稱之為政治國特 (國民黨特務)的人去香港。這些人被大陸俘虜了20多年,這批約兩、三個人,被放出來到香港後,想要回台灣,但是被當時的台灣當局拒絕,因爲這些人被大陸關了幾十年,可能已經被徹底洗腦,後來當時至少有一個人,在香港自殺身亡。
林坤榮待過大陸好幾個監獄,包括甘肅、青海等地,大陸後來放他回到福建老家,給他七分地務農。1980年,他輾轉寫信給台灣家人,當時家人都以為他早就已經死了,因爲國防部早在1956年5月,就通知他的家人說他前一個月在大陸殉職,家人都以為自己是國軍遺族。
各位如果有機會看勒卡雷的《鏡子戰爭》(The Looking Glass War)、《冷戰諜魂》也有這個影子。像林坤榮這樣的故事,完完全全是個有欠思考的魯莽間諜行動。這個人的一生與他一家,都因此變成悲劇,但是國家、政府、國家機器都無動於衷。
間諜小說在一開始,是很明確有一個民族主義的目標:「因爲我們有敵人,所以我們做間諜,我們幫著這個社會打贏戰爭。」但間諜小說這個題材,到了新的小說家手中。這些小說家後來發現,間諜是個太特別的人生處境,裡面有太多的故事可以寫,有太多的故事可以講,但是一講,原來的國族英雄概念就瓦解了。因爲帶給這些間諜的,絕對不是那些勝利的榮光,更多的是各式各樣個人的悲慘遭遇。
▉一個名字,兩個上帝
從毛姆之後,間諜小說兵分兩路。在這邊我要借用佛洛伊德在《摩西與一神教》(Moses and Monotheism)的用語:「一個名字,兩個上帝」來講兩種路線的間諜小說。但在這邊,我要先離題講一下佛洛伊德這本書,這是我心目中寫得最好的推理小說。
《摩西與一神教》是佛洛伊德在1939年所寫,這是他生前最後一年。當時他動了手術,整個下巴是假的,咀嚼有困難。為了逃離納粹,他從維也納去到倫敦,雖然他在倫敦受到歡迎,但他離開了長期生活的場所,到一個全新的地方,這一年是他生命最後的時光、也是最困頓的時光。他寫了一本與他一生著作都很不相同的作品,這是他第一次以猶太人為主題的一本書。
這本書說起來有點複雜,但非常值得一提,連佛洛伊德都在序文中說「這件事非常艱難。」因爲在猶太人心目中,最重要的一個民族起源傳說是:「摩西把他們從埃及帶出來,帶到了今天的『上帝應允之地』」。這本書其實是3篇論文,目的是要證明「摩西根本就不是猶太人。」所以他說這本書,是要剝奪一個民族最感驕傲的民族之子(native son)、被認為是猶太人的祖先,但佛洛伊德卻要證明這根本不是一個民族,而這件事情是由身為猶太人的佛洛伊德來做。
這本書的第一篇論文討論「摩西有可能是埃及人嗎?」佛洛伊德用《聖經》有限的線索、埃及名字意義的線索 ,加上他所擅長的精神分析,用他的弟子阮克(Otto Rank)著作《英雄誕生的神話》(The Myth of the Birth of the Hero):有個國王的小孩,因爲某種緣故被丟到河裡頭,被一個森林裡的樵夫撿起來,在一個很卑微的環境長大。有一天,這個小孩有了一連串光榮的事跡,最後被認為是那個民族最偉大的英雄,大家才發現,原來這個英雄是國王的兒子。
這個英雄在一個貧賤的家庭長大,但是他出身於尊貴的家庭、有個尊貴的血統,最後歷史與命運,把他帶回光榮的環境。所以佛洛伊德要問一句話:「為什麼摩西的故事恰巧顛倒?」摩西的故事是:一個猶太人、窮人家,把小孩子放在籃子裡,放到河裡面去,被公主撿起來,將他命名為「摩西」,摩西在宮廷裡長大、是個王子,長大後才發現,他原來是窮人家的小孩,他才回去當猶太人,回去帶領他自己的民族離開他的家鄉。
佛洛伊格問:「爲什麼摩西的故事恰巧顛倒?」因爲「出身的底層意義都是顛倒的。」「真實的是假的,假的才是真實的。」意思也就是,如果有一個人,後來我們發現原來他是從前最偉大的國王的兒子,被樵夫或漁夫或狼養大,回歸到這裡,我們知道:這個尊貴的身分是假的 ,窮困的出身才是真的。這個尊貴的身分,是為了後來的政治需求所創造出來的。顛倒過來說,如果摩西是窮人家的小孩、在埃及的宮廷長大,後來又回去做貧窮人,我們從原來的英雄緣起就明白,他是埃及的王子、這是真實身分,只是有某種原因,他必須去當猶太人。
所以第二篇論文就要問:「是什麼原因要出現這樣一個故事?」因爲摩西要變成猶太人的領袖,這些人要變成他主要的人民。在《聖經》裡,很多故事看起來,摩西跟他的民族的人講話,是要經過翻譯的,很顯然他不會講他民族的語言。
如果摩西是埃及人,從《聖經》有限的證據推敲,為什麼一個出身高貴的埃及王子,要和地位低賤的外族、奴隸在一起,要跟他們一起離開自己的國家與族人?摩西帶走猶太人的同時,還奠定猶太人的律法,是他們法律的制定者,也是新的宗教、就是「除了你我不可以有別人」這個一神教的宗教提倡者。
摩西如果提供了一個宗教、這個宗教是什麼宗教?佛洛伊德這樣往上追溯,最後追到西元前1375年、距今三千四百年多年前,埃及曾經曇花一現的法老王,曾經熱衷推動一個太陽神的一神教。 這個一神教叫Aton,阿頓教,如果你看現在還留下來的阿頓教的廟宇、古蹟,在牆上還可以看到這樣的字樣「你是唯一的神,除了你,別無其他的神。」
這是一個短命的長老,曾經在他的國度,熱切地推行這個宗教,可是他過世之後,保守勢力就回到埃及原來的宗教,把阿頓教滅絕了。但這裡面,很顯然是有一個人不忍心或不願意看到這個宗教滅絕,就帶領一群全心的、他所選擇的人民,也就是後來新宗教的信仰者,帶他們離開不容這個宗教的地方,去另外一個國家建立這個宗教,摩西一定就是這個宗教的帶領者。
佛洛伊德花很多力氣去解釋這個宗教、摩西離開埃及的原因,再進一步去尋找摩西帶離國家的旅程當中,特別是經過西奈半島時,這個民族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這是個非常精彩的故事,他解釋說,雖然他借用猶太人的神的名字,但底下藏的是太陽神、阿頓,就是《聖經》裡面的耶和華,既是絕對抽象的太陽神、無所不在的,又是時時動怒的火山神,常常生氣、一生氣就打雷。
《摩西與一神教》這本書在學術上的意義,是有非常多疑問的,有各種研究認為這個論證是錯的。但最近20年來,我看到越來越多的書討論:為何佛洛伊德會寫這本書?反過來用精神分析討論佛洛伊德。如果不管學術的價值、歷史證據的多寡,我會說這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推理小說,我沒有見過這麼厲害的推理小說。
借用這個概念,我們講一樣的名字、都是間諜小說,但我們在講完全不一樣的間諜小說。
▉間諜職業的屈辱與榮耀
間諜是第二古老的職業——第一古老是娼妓。第一古老的意思是說利用身體或性,換取生存之資,這個是只要有人類的歷史,哪怕沒有文字存在,這個職業可能就已經存在。第二古老的職業,則是只有人類群居、有部落、部落間有戰爭或衝突,間諜也就存在,搜集情報的工作就存在。但儘管間諜存在的時間這麼長,現代間諜小說的歷史並不長,因爲這個歷史要從間諜這個職業有尊嚴開始。
間諜之所以被稱為是第二古老的行業,是因爲間諜的地位被認為與娼妓沒有兩樣。雖然是出於軍事的必要,說「派個探子出去」,這個探子其實背負了整個軍隊的重任,他要身先士卒先進入最危險的地方。探子打探消息成功的時候,帶給整個軍隊很大的價值,但這個探子卻連個名字都沒有,就是個探子。
▉第一本現代間諜小說:《沙岸之謎》
間諜是個危險、骯髒、困難的工作,地位是很低的,直到間諜小說的始祖《沙岸之謎》(The Riddle of the Sands,作者Erskine Childers是愛爾蘭獨立運動的重要政治人物,後來他的兒子當了愛爾蘭共和國第一任總理)。這本書被譽為「第一部現代間諜小說」的出版,才給了間諜小說一個道德性的答案,提供間諜這個職業論述的基礎。
《沙岸之謎》這本出版於1903年的書,是講兩個年輕人,開一艘帆船,在荷蘭與德國邊界之間遊玩。他們開的是一艘手工帆船,必須仰賴對當地水文的深刻了解,才有辦法順利航行,因此他們必須花很多力氣去研究水文。在這個過程當中,他們發現有個祕密的軍隊在那裡操練,德國正在那裡建立海軍,這兩個年輕人懷疑這可能是未來戰爭的前兆。
英國到1903年之前,都以為他們長久的敵人是法國人,從來沒想過德國人會是英國的敵人。英國與法國的衝突有長久的歷史,直到這本小說出現之後,整個英國國情才改變,英國人才意識到:德國可能是他們潛在的敵人。後來整個20世紀,德國都是英國最主要的敵人。
當時這兩個年輕人發現這個事情後,他們想弄清楚事實,但他們心想:「難道我們要自己去當間諜嗎?」這意味著,間諜這個這麼不可告人、這麼下賤的工作,像這兩個年輕人這種有身分的人、像他們這樣的士紳階級,「難道要自己去當間諜嗎?」後來他們下決心,「如果這些德國軍隊是一個這麼祕密間諜性的工作,那我們做間諜也是理所當然。」這句話就是今天,包括007在內,得到職業的論述的基礎。
間諜存在的理由,是因爲他們在國家的衝突當中,是一個必要的工具。間諜的歷史很久,與間諜有關的描述其實很多。舉個例子,《三國演義》第四十五回〈三江口曹操折兵 群英會蔣幹中計〉,在群英會裡面,蔣幹是個愚笨的間諜、中計,周瑜顯然也用了反間。
間諜的理論基礎也很早。《孫子兵法》裡面就說要「知敵之情,必取於人。」這句孫子兵法,簡單的說就是:要知道敵人在做什麼,一定要用情報員。書裡面還說到各種間諜的工作方法,包括鄉間、內間、反間、 死間、生間。
《沙岸之謎》第一次提供了間諜工作一個道德性的答案,從此間諜小說才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礎。這個基礎帶來兩個兩種型態的間諜小說:一個代表型是007的作者伊安.佛萊明(Ian Lancaster Fleming)。
▉田園英雄007
佛萊明出身貴族,家境富裕,年輕時到歐洲各處求學,學會多國語言。回英國後,曾經短暫在家族的證券公司工作過。他後來去當記者,他喜歡當駐外記者,有段時間擔任英國駐莫斯科的記者,他在記者的工作職涯中,報導過俄國審理兩個英國間諜的案子,對整個間諜的操作,有一點基本的認識。二戰爆發後,他自動請纓進入英國海軍情報局工作,主持大量的情報工作,包括幾個非常驚險的救援行動都是他親自主持的。戰後,他出任英國一個報系的全球新聞採訪主持人工作。
他在全世界飛來飛去,看過很多地方,見過很多場面,知道很多事情,是那個時代很少有這種經歷的人。他所創造的角色007也是,英語、德語、法語都很流利。007像花崗岩一般有忍受痛苦的能力,這是來自他的蘇格蘭籍父親。他的母親是法裔瑞士人 ,這個組合背景,解釋了007為什麼對美食美酒這麼在行,以及他對生活情調的追求。
佛萊明一生不需要為生活擔憂,造就他獨特的品味,他對衣服、雪茄、美酒都有見解。而英國情報局可能有很大數量的運作體系,是由他建立的,所以他理解這個體系與體系的運作。加上他全球跑來跑去、體驗過各式各樣刺激的嘗試。他去過多個國家,擁有各種對生活品味的追求,他把自己的這兩個背景結合在一起。007雖然這個不是間諜小說浪漫化英雄的第一次,但極可能最有魅力的第一次。
▉描寫狂佛萊明
佛萊明是個描寫狂,寫什麼東西都在描述上鉅細彌遺。很多人看007的電影,但看電影最大的損失,是你沒有看到佛萊明花那麼大力氣去打造一個人,說到他身上所有的細節,講007早上起來吃什麼早餐,雞蛋從哪裡來,果醬哪裡來,咖啡粉是哪一家店買的,用的是Chemex牌子的咖啡壺;他要出去行動時,對家中一個蘇格蘭的歐巴桑說,他要喝雙倍濃度的咖啡;早上他運動的細節,他洗澡先用熱水,再慢慢升高水溫到身體能忍受的溫度極限後,立刻轉為冷水,這種三溫暖式的洗澡;他要做伏地挺身,他每週去射擊場練習射擊。
007開的是賓利(Bently)的車子,但佛萊明是很小心的人,007是個英國公務員,一個公務員開賓利的車子?那你要解釋財產的不明來源。這在007裡是有解釋的:有個有錢人買了一輛最新款賓利GT,領車不到一小時,這個有錢蠢蛋就把車子撞到一棵樹上,這輛賓利變成一堆廢鐵。007花一千鎊買下這推廢鐵,再花一千鎊重新鈑金、修整,所以他只花了兩千鎊買到賓利。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佛萊明小說裡,每個龐德女郎都很漂亮,但他會講出每個龐德女郎身上的某一個缺陷,譬如長短腳、鼻樑斷過,每一個漂亮的龐德女郎身上都有一個缺陷。
另外,像他在第七號情報員續集一開場就講說:一個人赤裸裸地躺在水池旁邊,看起來好像是死了,好像是從水裡打撈起來的,全身濕淋淋的,一動也不動, 準備要讓救護車抬走的那樣。所有的用品散落旁邊:有個夾子夾了多少張鈔票,有個dunhill的黃金打火機,有個橢圓形的香菸盒。他把所有的物品細節講一遍,然後說,有隻蜻蜓也以為躺在草地上這個人死了,也飛到他身邊來,但是「一滴汗水滴到草地上,肌肉動了一下。」蜻蜓知道這個人活著,立刻就飛走了。接下來有個非常粗壯的農家女人進來,一進來就把衣服脫了,原來他是要來按摩,這個粗壯的女人是按摩女郎。
佛萊明寫007小說,不但有大量的細節,而且這些細節,大部分都有真實來歷。如果各位看過電影《誰與爭鋒》(Die Another Day),其中有個鏡頭:皮爾斯.布洛斯南(Pierce Brosnan)飾演的詹姆士.龐德來到古巴海邊,在海邊的一家度假酒店,手上拿著一本書,那本書是賞鳥手冊,另一隻手上還有望遠鏡,看起來像是個賞鳥者。接下來鏡頭看到荷莉.貝瑞(Halle Berry)像出水芙蓉一樣,從水中走出來。
這一場戲提供兩個非常重要的線索給書迷、007迷看:龐德手上拿的這本賞鳥手冊,就是007名字的由來,因爲James Bond就是加勒比海一個非常經典的賞鳥手冊的作者名字 ,佛萊明用這個名字創造了007的名字。出水芙蓉那場戲,則是在007第一部電影《第七號情報員》(Dr.No),女主角Ursula Andress當時從水中穿著白色比基尼走出來,驚動全世界的那個鏡頭,這是向第一集這個鏡頭的致意。
佛萊明每一樣東西都有來歷,而且幾乎都是真的。他在小說中寫了一個故事,講說KGB有個暗殺部門,這是個情報員刺殺團, 這個組織的目的是用來刺殺所有敵對國的重要情報員。這個暗殺的團體,看起來好像是小說創造的,但這個組織,在歷史上是真實存在過。
佛萊明是非常特別的。007這樣的角色,在公務系統裡面當然是不可能出現的,你很難有一個這樣的浪漫種子。可是佛萊明運用到的所有材料,不但有真實的背景,還有寫實的基礎。可惜電影沒有把這些細節演出來,大家沒有機會在電影中, 看到007做為公務員的那一面。在小說裡,佛萊明必須給007一個非常合理的存在,他也說明這個人儘管有很強健的身體,來自於他的背景,他有很機靈的反應,有非常厲害的技巧,劍擊、拳擊、槍枝運用的能力。
在佛萊明的小說裡,007每一次出任務,他都要去學一件事、要去上課,這個電影裡也沒有演出來。電影裡的007看起來什麼都會,小說裡,每一個過程,007都要練習,每個時候都要學。佛萊明把007寫成一個血肉之軀,小說裡的真實性很高,電影裡這部分是沒有的。
但是佛萊明寫007的這一個真實性,襯托了他的虛偽。因爲實際上在二戰末期,間諜的角色已經開始式微,取得情報是非常困難的。二戰末期,要想知道德國軍隊移動的情況,必須依賴在淪陷區的法國人、荷蘭人,想辦法把消息帶給同盟國、給聯軍。但是聯軍拿到一個來自敵後的訊息,這個訊息是真是假?是在何種狀況下取得?如何驗證訊息的真偽?這個事情太難判斷了,而且如果要根據這些訊息來部署軍隊,這是何等大的佈局。
軍隊必須依賴更可靠的證據,所以二戰後期,如果沒有空照的對照,從敵後得來的訊息、情報,幾乎都不會被採用,軍方要的是hard evidence(鐵證)。今天間諜用人就更難了,現在用人造衛星、空拍機、大數據、監聽、駭客,都比用人去與壞人或美女周旋,要來得更重要。
007有他獨特的個性,使得他不像公務員。他有獨特的個性與生活,他對每一件事情都有見解。佛萊明在小說裡,寫出各式各樣的生活。在《霹靂彈》(Thunderball)裡,007一開始被上司送去一個可以幫你排毒的自然療法醫院,那是個每天喝胡蘿蔔汁、做瑜伽的場所。這個小說寫於50年代,今天喝胡蘿蔔汁、做瑜伽這樣的事是時髦,但是佛萊明在60年前,就預知這些事情正在發生。
佛萊明寫小說是與時俱進,危機都與當時的科技進展有關係,所以原子彈被偷竊被寫進去、太空計畫都被寫進去,這些都不是二次大戰所看到的東西。佛萊明高度結合新的時髦、一個有血有肉的人, 加上最重要的主題 :英雄協奏曲的形式。一個重要的扭轉乾坤的人,因爲這個人的行動,拯救了整個世界的人,這件事對英國當時心理上非常重要。因爲二戰後,英國已經變成一個不重要的國家,是沒有美國救援就完全無法自立自強的國家。但在007小說裡,還有一個這樣的英國人,受美國同行CIA的敬重、受KGB的懼怕。有007這麼一個人,說明英國已經連這樣的事實都沒有,他們要的只是一個安慰。
007不是真實的故事,他是個田園式的故事,這個田園是「田園將蕪胡不歸」的田園,沒有真的回去,真的回去就不是理想國的概念,真的回去,你就知道田園蚊子很多、蟲子很多,那不是理想國,是一個會把腰折斷的東西。
田園式的英雄,是你內心理想的投射。因為這個英雄做了讓你羨慕的職業。有個英國作家曾經寫一篇文章說007“Is he in hell, or is he in heaven?”如果從小說從任務來說,他每天是水深火熱,不過如果他今天去加勒比海度假別墅,明天去另外一個地方上賭場,後天去哪裡喝香檳,每瓶酒他喝一口就知道酒的年分與產區,這個職業是你夢想、但得不到的。那時多數人還不是隨時可以出國,007卻每天可以坐飛機,住旅館的高級套房,進出最好的地方,穿的是英國最好的裁縫做的西裝,每一個工具、每一樣道具都是代表最好的英國工藝的表徵。
接下來,我要講兩本007的小說。《俄羅斯情書》 (From Russia With Love)與《霹靂彈》。
《俄羅斯情書》這個小說,一開始是說英國情報局收到一封信。有個女情報員,帶著密碼機要來投誠,但她有個要求,因爲她是007的粉絲,所以要請007親自接她,這後來成為電影第七號情報員的續集。我前面說到,除了在小說裡、除了007這樣的人,其實二戰後情報員無事可做,情報部門再也沒有自由可言,沒有人可以自由地判斷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能做。這種情況到了今天就更難了,原因是現在大家都有手機。從前的007因爲沒有手機,上司是不在的,「將在外」,你可以做某些自由判斷。今天任何一個情報員,連這個空間都沒有了,因爲你永遠是「連線的」,永遠有比你更權威的上司,決定你要做什麼事。只要一連線,就沒有自由的情報員可言。
《俄羅斯情書》顯示,那個所有細節的準確性都是對的。包括某個蘇聯 KGB部門、KGB的運作,還有KGB所有的公文程序,都是對的,這是佛萊明寫小說的特徵 。他寫第一本小說《皇家夜總會》(Casino Royale)就大獲成功,後來第一部電影《第七號情報員》拍出來,就是一個全新的電影類型。
我因此要解釋《霹靂彈》的意義。《霹靂彈》不是原著去拍成電影,它是先寫出電影大綱,才寫小說。因爲這時間諜這個娛樂已經工業化,它已經可以先變成一個大型的娛樂工業 ,因爲電影是這麼大的一個生意,所以佛萊明先把電影計畫做好,再回去把小說寫出來,那時電影已經開始主導小說的創作。
今天間諜做為一個娛樂產業,已經兵分兩路:有完全影視的一條路,有小說的一條路。小說裡面有文學的一條路,寫實與田園交互更替。但電影裡相對只有田園,沒有寫實這一個領域。
▉間諜小說的道德困境,葛林是第一人
我覺得比起推理小說,間諜小說的幸運,是一直有偉大的小說家參與其中,有很厲害的文學家 ,注意到間諜小說的特質:間諜有一個人生的困境、道德的困境。就好比林正杰的父親林坤榮,他要離開家時對家人的說法,他也許對國家是忠誠的,但他對妻子是忠誠的嗎?如果我是一個間諜,被派到另外一個國家去吸取情報,假裝對那個國家忠誠,但私底下要偷偷對另外一個國家效忠;交友的目的是為了打聽情報,對朋友是忠誠真心的嗎?這樣的人,他在道德上沒有困難嗎?
小說家注意到間諜有人生困境的是葛林。毛姆的《阿辛登》是第一部寫實的間諜小說,他替間諜小說除魅,但是毛姆的間諜小說沒有發展到道德困境。是葛林這個天主教作家,這個一生都在思考道德困境的人,注意到間諜小說是最容易表現人生道德困境的作品。接下來要講兩本葛林的間諜小說。
《職業殺手》(A Gun for Hire)。小說裡,有個殺手受僱去殺一個其他國家流亡到英國的前國防部長。這個人已經是個老人、廢人,只是他的一舉一動,還有他所知道的事,還會牽動國際局勢。殺手進旅館房間把他給殺了,但當時這個部長有個助手還沒下班, 助手看到了殺手。這個殺手是兔唇,這個特徵太明顯,也凸顯他的家境貧窮,因爲家境如果好一點,通常會去做手術修整。一個到了殺手這樣的年紀,還有那麼激烈的面目特徵,顯然說明他是窮人的出身處境。也因爲這個兔唇太明顯,任何人看到這個殺手都會記得,這對一個殺手來說太不方便,所以殺手要殺掉每個看到他的人。這是他職業上的艱難,多殺一個人對他來說並沒有好處,又沒有人會因此多給他錢。
這個殺手殺了這位前國防部長後,去領取酬勞。因爲他是個窮人,沒辦法交到女友,他領到錢後,去找他心儀以久的服裝店女店員,出手大方地跟對方說「我幫你買衣服。」 他拿出一張5英鎊的鈔票(當時5英鎊是很大的錢),結果當天晚上,警察就找上門。因爲那張5英鎊鈔票是張搶來的錢,他是被黑吃黑。
雇用他去殺人的人,故意給他搶來的鈔票,讓他成為被警察追捕的對象。他又不能跟警察說,這張鈔票是他受僱去殺人所得來的,他就變成一個被雙面夾殺的處境。
這個殺手並不是一個有政治概念的人,他只是受雇者,受雇去殺一個有政治意義的人。他並不是政治上認為這個人該死,他只是一個工具。這個工具變成在他人生裡面,使得他走到哪裡,都變成被夾殺的處境。
《職業殺手》已經很有趣,到《哈瓦那情報員》(Our Man in Havana)更有趣。
小說中敘述,古巴要淪陷的時候,各國政府撤退,英國也急忙要撤退領事館。英國情報組織的人員詢問英國僑民要否撤退,有個人說他不走,因爲他在當地結婚,老婆是當地人,小孩在成長中,他沒辦法走。後來英國情報單位就吸收這個人為情報員,給他津貼,要求他當英國的線民。
這個被英國吸收的情報員,在哈瓦那是個賣吸塵器的推銷員,家裡有個青春期的女兒,每天都跟父親起衝突,每天都穿得花枝招展出去玩,花錢沒有節制。這個人頭痛要怎麼拿到更多錢,於是他寫信給英國的上線說,有重要的情報要打聽,需要更多的金錢,英國情報局就給他更多錢。他只是個吸塵器的推銷員,他和古巴當局、古巴的上流社會、擁有國家機密的人,一丁點關係也沒有,根本沒辦法知道任何的情報,但是他又必須回報英國情報局,才能拿到更多的錢。
這個人於是每天必須想辦法捏造各式各樣的情報,說有人在製造一個祕密武器、可能要對美國不利。他甚至要想武器長什麼樣子,但他當然不知道,於是他只好把吸塵器的內部結構畫給情報局。英國情報局覺得這是個重要的案子,決定要派員來哈瓦那行動。剛好當時古巴當局也覺得有訊息顯示外國情報動向不太一樣,疑心內部有人在中間傳遞訊息。這個吸塵器銷售員的親人當中,開始有人莫名其妙失蹤、甚至死亡,然後英國情報局又馬上要派員來,他的所有謊言就要被揭穿了。
這是一個大時局的小人物,在國際的對峙局面中,所產生的微妙的結果。我們如果把情報員視為非常有效率的工具,那當然沒有問題。情報工作當然有它理性的理由,但如果這些人跟你我一樣都是凡人呢?他日常生活最大的困擾是錢不夠用,還有女兒的反叛,而不是國家的局勢,那這個會在你今天所做的間諜工作,產生什麼樣的結果?
▉葛林的繼承者:勒卡雷
勒卡雷是最好的葛林繼承者,也是最好的佛萊明對照者。做為把人性的困難寫出來,勒卡雷不但是葛林真正的繼承者,我覺得他比葛林寫得更好。因爲葛林寫的小說很精彩,但沒有觸及真正的情報世界真相,看到的都是情報的邊緣,還有情報世界邊緣起的作用,但是情報核心怎麼運作,是沒有人知道的。
我在前面提過,情報間諜小說家都有個困難,就是情報圈子會覺得他是叛徒,葛林、勒卡雷、毛姆,都是如此。有好幾次,葛林甚至覺得他一定要被判刑,因爲他的確也做過情報員。
不過我現在回頭看,葛林顯然是比勒卡雷更小心。葛林的小說,有間諜的背景但沒有間諜架構的運作。勒卡雷是真正寫出這個他稱之為「馬戲團」圈子運作的人,並賦予它非常高的深度,他的成名作《冷戰諜魂》,是部石破天驚,娛樂與深度並重的間諜小說。
這個小說一開始,是講一個間諜行動裡面常見的行動。只要你是個重要的間諜、做過情報工作的人,等你老了、退休了,其實是沒辦法退休的。通常這個間諜只要一退休,他的敵人就會來接觸他、吸收他、引誘他、問他要不要投誠,「一日為間諜,終身為間諜。」
小說的起點,就是有個行動計畫,要把一個幹練的情報員,變成組織裡的一個失意者、頹廢者,坐在那裡等待敵人來吸收他,以便他可以進入敵人組織裡,去瞭解敵人組織的運作,倒過來知道敵人知道什麼。這個人必須與組織起衝突、必須從組織離開、必須酗酒潦倒。這個人演得很真,真的變成這樣的一個人,但他不知道敵人何時會來吸收他。
這個人必須真的很入戲地變成一個潦倒孤寂的人,身邊的人一個個走了,沒有朋友、沒有親人,直到有一天,他真的被吸收了去到敵對陣營。但此時,他不知道原來的體系還記不得他、有沒有辦法聯繫他、了解他的狀況、信任他;反過來說,他還能不能信任原來的組織。這一個要做雙重忠貞的人,他其實是完全孤立無援、孤獨的人,而且這個孤獨是致命的,在他身上是起作用的。因爲他是一個人,演到後來,你就是真的孤獨到那個地步,孤獨到你的身體、心理都起了作用。這本小說,有更複雜的對人的了解。
我還非常喜歡另外一個故事《鏡子戰爭》,曾經把這本書選進十大間諜小說。這個小說在我心中有個特別的位置。
小說一開始,講說英國情報局買通一個芬蘭的駕駛員,讓他在空中稍微偏離航道,在東德邊境拍照、拍空照,就是利用民航機去做間諜工作。
不知道大家記不記得,1983年時,有架韓國航空偏離航道,飛到蘇聯上空,被當時蘇聯的戰鬥機打下來。這架民航機上面有兩百多人,當時是個國際大事件,全世界都譴責俄羅斯空軍太野蠻,擊落一架完全沒有武裝裝備的民航機,導致二百多人死於非命。但俄羅斯說,這是個從事情報工作的間諜機,極可能是被美國或其他國家買通。飛機上的人可能是無辜的,駕駛可能不是真的迷航,是有偵測的目的。
勒卡雷前面這個買通芬蘭民航機去當間諜機的故事、《鏡子戰爭》是在1965年就出版的小說。而這個小說所描述的事件,真實事件發生在1983年。這讓我們知道,好的小說都有預言性。
再回到《鏡子戰爭》小說來,這個小說厲害的不在講買通民航機的事。它講的不是英國情報局,而是二戰後留下來的另外一個小的情報單位。這個情報單位在二戰後,已經過了20年每天被削減預算、議員質詢、還要減少年金,日益不受重視的日子。現在他們買通一架飛機,拍到疑似東德邊境有俄國軍隊有不尋常的行動,但是他們派出要去芬蘭取那個空照圖膠捲的人,卻在芬蘭一出機場就被撞死。
這個小情報單位,覺得一定事有蹊蹺,他們決定要派一個人進東德,就開始籌劃。為了這件事,這個被忽視多年的小情報單位,突然生氣蓬勃起來,主管把行軍床搬到辦公室,每天睡在辦公室,好像回到二次大戰一樣。一場可能的戰爭,讓所有的人都年輕起來,戰爭變成他們的春藥、青春之泉,讓他們的生命重新有了意義。
他們想到派去東德的那個人,過去的20年裡,發福了、沒有運動了,在汽車修護廠修車。但這個老夥伴聽到他被需求,就回到牛津大學,重新接受體能訓練、語言訓練、重新背密碼簿,做了所有準備要進東德。這部小說花了四分之三的篇幅,講動員準備的情況。結果這個夥伴,一進東德就被捕,各種營救工作都不成功,大家最後也慢慢把這個人忘了。
這是非常悲慘的一本小說,但無比真實。這個小說寫在1965年,林正杰父親的故事,是到1985年才被得知。這讓我們真實看到一個鏡子戰爭。
間諜小說從1903年到現在,一百年來,寫實與田園交替搖擺,兩種小說都有意思。有一條路線發現人性困境、有一條路線發現浪漫想像;有一條路線把間諜小說從通俗小說推到文學、有一個創造了大眾娛樂;有一個加強了民族主義、 有一個說出了國族幻滅。
007是個非常聰明的人,但他從來沒有懷疑過他的職業;《鏡子戰爭》則是一個國族幻滅,國家與愛國,多半都是謊言。
間諜小說的興起,通常是有國家對抗的時候帶來的激情。就算是007,也有個冷戰的背景,有個強大的敵人可以對抗,才值得一個人發揮那樣大的魅力去行動。但冷戰結束後,間諜小說要結束了嗎?今天真正的情報工作,不太會用情報員,會用大數據、用衛星。
這個問題,也許勒卡雷的話說得最好:「間諜小說不是因爲冷戰而產生,為何會因爲冷戰結束而結束呢?」●
此生如鴿:間諜小說大師勒卡雷的40個人生片羽
The Pigeon Tunnel: Stories from My Life
約翰.勒卡雷(John le Carre)著,李靜宜譯,木馬文化,520元【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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