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人生.騷夏》失去和沒有失去的書

2020-10-22 12:00

因為工作的緣故,我得常看著數據,做消費者「首購」分析。第一筆訂單對電商來說頗具意義:到底是什麼樣的商品,能帶來消費者做第一筆消費?降低目標讀者群15至18歲、鎖定「書」這個選項,「人生第一本買的書」這個命題背後可以有一連串浪漫的推理。

究竟是什麼樣的碰撞,擦出人想買書的火花?買書的人有著什麼樣的消費者樣貌?是個學生吧?聽老師的話來買書的嗎?還是自由意志?是拿自己的零用錢吧?推理是我自己講的,青少年榜首購的第一名我觀察了兩三年,還是「新制多益」,難逃現實面。

回溯自己的親身經驗,我人生買的第一本書第二本書第三本書還清楚記得,90年代初的南台灣(沒有連鎖書店也沒有網購),那情景應該是只上半天課的週六(那時也沒有週休二日),中學的我騎腳踏車穿越鎮東街,在補習前或補習後,先去涼茶店買15元的菊花茶或洛神茶(誰知30年後小老闆發生冰櫃命案),提著飲料再潛入附近有冷氣的文具行,文具行賣的書只有一面牆,老闆用麥克筆在西卡紙簡單寫了分類,於是,我在那堵小書牆,完成了我人生的前三本購書清單。

促成我「首購」的第一因,現在回想起來,似乎只是因為冷氣。就是,太熱,想吹冷氣。這個現實,浪漫地促成我人生首購的第一本書——林良的《小方舟》。這本以父親為主視角,談及家人與動物相處的散文。主軸圍繞在小狗「斯努彼」的故事,敘事者關照想要養動物「小孩」的情感,同時也顧及「家長」要承擔收拾善後的痛苦,十分打動當時想要在公寓養狗的我。為了說服我的監護人,我必須收集正方和反方的情報,本書提供當時的我絕佳的說詞靈感。溫馨的散文又方便作業取材,《小方舟》從中學到大學,至少被我拿去寫了3次心得報告。


林良《小方舟》好書出版社版權頁(騷夏提供)

第二本書,是一本大陸翻譯書——《珍禽異獸尋蹤記》,1993年業強出版社出版。這本書從生態記者的視角,跟著保育研究員上山下海記錄中國保育瀕危動物。除了占掉最多資源的大熊貓,也記錄了西雙版納象、黔金絲猿、朱䴉、海南坡鹿等等比較不為人知的動物困境和保育情況。在零用錢有限的情形,一個國中生之所以會買這本書,說真的我也猜不透當時的自己,我想還是歸咎於逃避課本,投奔浪漫。

基於《小方舟》的選書成功經驗,回歸喜歡小動物單純的心理層面,而動物類的相關書,在文具行的唯一書櫃,全數像是錦鯉(賽鴿、七彩神仙、紅龍)飼養工具書。因此出現了這樣報導文學的作品,沒有不被吸引的道理。書裡的動物像是神獸,奔跑在當時課堂教授的(不存在的)中國地理,難辨哪個魔幻、哪個寫實。

第三本書,是課堂老師指定閱讀的《XO.賓士.滿天星:迷失在炫耀中的臺灣》,1992年皇冠文化出版,以「台灣錢淹腳目」為背景記錄各種豪奢見聞,猜測應是當時暢銷書。這書我當時讀得十分勉強,對於買名錶名車拼酒的平行世界相當困惑,困惑中又帶著自卑。推薦這本書的公民老師的確是希望我們這群下港孩子應該開開眼界,課堂總結老師這樣說:如果你們有人看了《XO.賓士.滿天星》、聽了林強的《向前走》決定去台北打拼,若不幸輸到脫褲落魄睡路邊,記得可以去睡台北車站,車站有警察,這樣也不怕半夜有人會挖你的腎拿去賣(!?)警察還會借你回家的車票錢。

***

成長讀物像是《玩具總動員》裡沒被帶去大學開學的玩具。《小方舟》後來一直安放在高雄家裡,還會不時拿起來翻翻,懷舊的版權頁上,蓋著好書出版社的紅色公司章,中華民國79年1月初版第6次印刷,看到校對和發行人似乎是作者林良先生女兒的名字,難免又鍵盤柯南推理一番,難道這是作者自產自銷自家發行的作品?《珍禽異獸尋蹤記》家裡應該還找得到,《XO.賓士.滿天星》則肯定被我丟掉了。丟書這件事,我一向做得決絕,不符喜好者或曾折磨過我的(例如教科書),或丟或賣絕不拖延,不會再看的書就是失去的書,清書櫃的快感,於我而言更甚於買書。

我的一些朋友很羨慕我很會清空書櫃,也對我喜歡丟書這件事不解,但這就像我也不解他們。我也曾追問其中一位朋友,他家裡的書已經多到房間無法走路的地步了。我忍不住問:是說如果捨不得丟掉,賣掉也可以啊!?

「不要,賣掉我寧可丟掉」

我猜不透,看過的書,讓想要的人再拿去看,這樣不好嗎?

「因為我不喜歡我用過的東西,還被別人拿去。」

朋友簡單提到自己僅有的一次賣二手書經驗,後來看到自己的書重新整理好、標價在二手書店的櫃上,瞬間的衝擊令他難以言喻。「那有一點接近羞恥的感覺,像是自己穿過的內褲被洗乾淨重新上架賣一樣。」

於是,我不再追問,我自己是不會把書和內褲聯想在一起啦。

喜歡丟書,難免失手,那是一整套《希頓動物故事集》。幼年版、有插圖注音,應該是國小某次成績優良,我向家人許願獲得的禮物。還記得紅藍雙色的書盒,每盒裝有4本書,著迷的程度大概是會放在床邊跟著一起睡覺那種。兒時的夢境也拜這套書之賜,常有美洲荒原風景。

會把書丟掉,是基於一種幼稚的理由:我長大了。

我長大了,不必看注音版了;我長大了,不必看有插畫的幼年版了;我長大了,自以為厲害的理所當然,極像初戀分手莫名其妙的理由。

14歲當時衝動的決定,讓40歲的我長年搜尋拍賣網站,想把失去再買回來。不敢奢求湊齊全套,但這畢竟是民國67年出版的叢書,至今也才買回兩本:《信鴿阿爾諾》、《旗尾松鼠的冒險》。


(騷夏提供)

《希頓動物故事集》對我的後勁那麼強,除了歸因於個人因素(對於過去美好事物的不想放棄),另外故事本身不會假借動物之名說教、用動物之言講人類想傳播的理念,或者要「拜動物為師」,也是原因之一。我拉長閱讀時間軸後,自己歸納我喜歡的「動物文學」口味,面對無常與資源衝突,人與動物一樣渺小。《小方舟》或是紀錄片式的《珍禽異獸尋蹤記》也都符合這個特質。

人從來就只是與動物衝突的問題點,希頓的寫作視角多用第三人稱,人類多是加害者、懊悔者。他描繪的動物主角,首先都有與眾不凡的特質,多是頑強抵抗,至死方休,幾乎個個都是悲劇英雄。希頓的名篇,當然一定要提到《狼王羅伯》。羅伯深愛的白色母狼畢安卡已成經典,因為伴侶被抓而自投羅網,現實中的美洲狼最後被撲殺到完全絕跡,狼的受難一如作者所言,牠們象徵著:「野生動物的高貴自尊和偉大的情感」。

查找資料得知,《狼王羅伯》後來陸續有電影和劇作改編,但這比較不為台灣讀者所熟知。牠倆最近當紅現身,應該是Switch「動物森友會」遊戲中,羅伯和碧安卡都是S級人氣島民。可以呼喚牠們來當島民的amiibo卡,拍賣價堪比一張北高高鐵票。羅伯在「動森」裡,仍然玩世不恭,屬「暴躁」個性,眼神依舊迷人。

哪能想到會有這一天,我可以幫畢安卡和羅伯買衣服、送家具?因為電玩,可以再和失去的書中主角相遇,失去的書,是不是就算了吧?


希頓手繪的狼王羅伯(右)與碧安卡,眼神銳利有著不凡的氣質(取自wiki


任天堂遊戲《動物森友會》假《狼王羅伯》故事原型,創出島民羅伯和碧安卡,狼王就是帥!(點石成金島島主提供)


騷夏
1978年出生在高雄,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畢業。作品多帶魔幻色彩,喜於諸性別與身分之間巧妙偷渡交換,從而探索愛與自我之構成。認同身體與呼吸的暢通,是寫作的重要法門,未來最想精進領域為動、植物溝通。著有詩集《騷夏》、《瀕危動物》、《橘書》、《上不了的諾亞方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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